立契約書人:生活網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各地營運處(以下簡稱甲方)與租用本業務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或客戶),茲因甲方提供乙方「生活網Netflix高速寬頻網路專案」服務(以下簡稱本專案),關於本專案之權利義務,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並經雙方合意定訂條款如下:
第一章(適用之範圍及服務之內容和限制)
第 1 條 本專案係指在甲方於提供乙方網路接取時,依據其相關服務和使用方式訂定服務內容和收視周期之規範。
第 2 條 本專案合約期為24個月,且中途不得暫停或轉讓。由甲方代繳費用予網飛公司(Netflix Inc.),故不提供觀看帳號其所對應的電子信帳號及密碼予乙方。
第 3 條 乙方此次選擇收視Netflix方案為□標準版Standard/□高級版Premium,收視二年等值現金為新台幣$________元。甲方收取二個月押金新台幣$_______元。乙方決定規格即無法更換。
第 4 條 提前停租,押金則不予退還。滿約停租,可至甲方公司指定地點退還押金。
第二章(設備押金,退費、換新機之規則)
第 5 條 乙方提前解約欲辦理退費,其預繳之月租費用,需先以300M月租費原價1199元,或200M月租費原價899元,或100M月租費原價599元扣除已使用之月份後,再扣除手續費300元後,若有餘額則無息退費。
第 6 條 合約期間若有遲繳費用,或無法代扣之情形,即以押金抵扣之。提前解約需先支付已觀看Netflix月數之等值現金予甲方,使得辦理。
第 7 條 乙方需遵守Netflix Inc.所公布之各項使用規範,若因操作不良、自行修改帳號、密碼、付款條件或違反使用相關法令,即視為提前解約。乙方在收視或播送所產生的相關版權爭議,需由乙方承擔。
第三章(產品服務責任、頻寬及付費)
第 8 條 以下為本專案相關收費情事,敬請仔細閱讀:
1. 乙方於第一次裝機設定後,如有更換設備、或增加其它觀看裝置等需開通觀看權限之服務,則乙方需攜帶欲觀看之設備於甲方所指定的時間,至甲方所指定之服務處進行設定,每一機台裝置,每次收取服務費為200元。若為機上盒,敬請務必攜帶搖控器,以利設定。
2. 若需本公司人員到府設定,則加收到府車馬費用300元。唯不提供以Edge、Chrome、firefox等任何形式之網路瀏覽器觀看。
3. 本公司人員設定完成裝置後,用戶若因操作錯誤或刪除app而產生登出、帳號註銷之情形,則需重新支付帳號開通費。
4. 二螢幕同時觀看時,可能有其中一組帳號為其它語言或簡體中文介面,於實際觀看時,部份影片可以調整成繁體中文介面。
5. 本公司無法就Netflix內容提供任何保證,Netflix服務內容由該公司全權負責。
6. 若甲方無法繼續提供本方案時,視為本合約自動解約,乙方可選擇其它方續約。
7. 乙方因軟硬體安裝設定所造成無法正常收視之問題與故障與甲方無涉。
第 9 條 網路服務合約期間,若有以下情事,本公司得以終止本服務:
1. 當Netflix在服務政策及價格調整或停止服務時。
2. 當本公司無法繼續提供本方案時,視為本合約自動解約,用戶可選擇其它方續約。
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紀錄帳號密碼,亦不得任意分享帳號權限甚或轉賣。
4. 除第一次到府安裝外,甲方人員設定時,敬請乙方人員出示原網路申請人之雙證件其一,以利核對身份。
第 10 條 甲方保留本專案和產品服務條款修改之權利,有任何保固服務內容事項變更,將以甲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第 11 條 本專案之網路頻寬係指用戶各聯網設備分時使用時頻寬之加總,非最高可達頻寬。
立契約人
甲 方: 生活網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8405777
地 址: 高雄市鼓山區南屏路541號14樓之1
電話:(07)522-7070 傳真(07)522-5444 本人對此申請書各項記載均保證正確無誤,且同意配合遵守此申請書背面登載內容及LifeNet會員服務手冊中之使用規約與各項繳費方式。 另關於申請書之服務契約及所參加之優惠專案之審閱期間為二日,本人已詳審閱、瞭解且完全同意遵守之。
立契約人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